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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人员工作规范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5   动态浏览次数:160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人员工作规范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基地,实验室建设水平是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稳定和加强实验室工作队伍,提高实验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实验室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一、总    则

1.实验室人员在政治上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实验室人员在工作上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认真负责、讲求实效、团结协作,搞好实验室建设,努力为教学、科研服务。

3.实验室人员应该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不断提高实验室技术水平,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文明管理、严谨治学的作风,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

4.实验室人员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实验器材,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做好遵守制度、安全操作及爱护国家财产的教育。

5.实验室人员在完成本学年教学实验、科研实验、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后,按学院规定定期进行工作考核。

6.实验室人员必须正确处理工作与进修的关系,学院鼓励业余进行,结合自己的专业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水平。

 

二、 实验室主任的职责

1.熟悉本学科的主要发展方向及有关的实验理论,实验技术,有一定的实验工作经验,具有组织和领导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各项工作。负责提出本实验室的建设规划,仪器设备、低值易耗材料、维修、设备添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本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工作。编制实验室教学计划,确定实验内容、方法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写实验教材、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文件。

4.负责搞好本实验室实验装置的改进、设计、制造等工作,以提高实验水平;搞好仪器设备、低值易耗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和科学管理水平。

5.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培养提高、考核和奖惩工作等。

6.根据学院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实验室各种责任制及仪器设备、低值易耗材料的保管、使用、维修、操作等实施细则。

 

三、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1.熟悉或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实验技术,根据实验大纲和技术要求制定实验方案,进行实验的准备和试做工作并指导学生实验,编写实验教材及指导文件。

2.根据实验实际需要,提出仪器设备及易耗材料需要计划,自制仪器设备计划和维修改制计划,并努力完成,以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3.根据实验内容和方法的要求,设计实验装置,制造、改进实验设备,努力更新实验手段,提高实验水平。

4.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5.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对违反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师生有权劝告,必要时可令其停止实验。

 

四、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或技术水平及履行职责的情况。

2.考核方法: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应重在平时考查,结合实验教学、科学实验、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进修培训等项工作进行。每学期或每学年末,实验技术人员要对自己完成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填写《技术人员考核表》,由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名。

 

(二○○一年六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