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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5   动态浏览次数:1337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1、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者,或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人民币10万元的仪器设备。

2、单位虽不足1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的先进仪器设备。

3、学院认为应该按照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的仪器设备以及国家科委规定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密设备。

二、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1、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学院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出贵重设备的配套方案,努力做到合理布局。

2、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了解该仪器设备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及综合效益,进行必要的分析,写出详细的技术论证报告。

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经济效益预测、选型、安装及使用条件。

3、审批程序:

(1)各实验实室提出申请,写好《论证报告》,经分院初审后,送交设备主管部门。

(2)实验设备主管部门组织讨论后,提交院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逐项评审,提出具体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

4、安装和使用条件根本不具备者,不予购置或暂缓购置。

三、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

1、建立验收小组

验收工作由实验设备主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和技术档案室共同进行(进口设备的验收还须请海关商检共同拆箱验收。

2、到货前的准备

验收小组必须在到货前认真阅读消化有关技术资料,制定验收方案,准备好场地、辅助设备、专用工具等。必要时,还须做好操作及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3、到货后验收

到货后,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开箱,进行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

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验收入仪器设备功能(包括实物表面),在保修期内尽量多做样品,考核仪器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进口仪器设备在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有数量、质量问题时,应在索赔期前会同商检部门共同核准后,由商检部门出证办理索赔事宜。

四、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

1、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修理都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

2、每台设备都应有清楚、简明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挂在墙上。必要时应画出设备的结构原理图。执行凭“操作许可证”上岗制度。

3、每台设备必须有维护保养细则。操作人员须按规定的保养周期,保养部位,保养标准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不断提高保养质量,以保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加强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1)凡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设备主管部门应将全部技术资料的原本交技术档案室并将需要**的副本交使用部门存用。

(2)设备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各实验室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运行、检修的记录。

五、贵重仪器设备事故的处理

贵重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马上拉闸停机、保持现场,立即向分院领导报告;由分院组织力量进行细查,分析事故原因,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二份交设备主管部门。属于责任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通报批评、赔偿经济损失或行政处分。

六、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与改造

1.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立足于自力更生,当仪器设备出现小故障时,应组织本室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当仪器设备出现较大故障需修理时,要事先填好“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2.贵重仪器设备,不准拆改或解体使用,确实需要开发新功能,改造老设备研制新产品时,需经实验设备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七、贵重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报废

1.贵重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审批,方可外借;部门之间调拨使用也必须到设备主管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任意出借。

2.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若实验室管理不善或利和率低,由实验设备主管部门有权调给院内其他部门。

3.贵重仪器设备的报废工作,使部门按规定报到实验设备主管部门,由实验设备主管部门交院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提出报告,经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锁账。

(杭电科[1998]074号 二○○一年六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