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第十五周实验课时间,每班在平时实验课时考試。
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请将所有报告(平时每次实验的报告)交齐。
2.考试时请带空白报告进入考场。报告的第一项(实验目的)不做要求,与实验相关的书籍,尽量不带入考场!
3.考试时,函数信号发生器和示波器的部分旋钮或按钮会被调乱,考试时请自行调整!
4.考试时,学生要独立完成参数的设计、电路的搭建、参数的调试和测量、报告的写作。若在测试中遇到问题,老师可给予相应的提示,但必须扣除相应的分数(3-10分)。
5.考试结束后一周,安排一次重考。重考时间安排在第16周周四(6月9号)下午13:30-15:30,地点:2教北楼232/206/208。请需要补考的学生准时参加。